大連監(jiān)控系統(tǒng)鋰離子電池和鋰聚合物電池(Lithiumlon/polymer)電池:長18個月。儲存已經使用過的對講機電池,請先放電50,并儲存在涼爽、干燥處。這項提示適用于需要停止使用電池的時間少于30天。
每次使用已經停止使用2個月以上的對講機電池,都要先完全放電再完全充電。鎳鎘電池(NickelCadmium)或鎳氫電池(NickeMetalHydride)充電14-16小時。鋰離子電池和鋰聚合物電池(Lithiumlon/polymer):首次充電時指示燈變綠后再多充1-2小時。
對講機電池在低電量報警后請及時更換電池并對電池進行充電,避免電池過度放電。請務必使用對講機電池標配座充或排充對相應電池進行充電。對講機電池在充電前,先將電池穩(wěn)定在室溫22℃左右,同時在室溫下充電,在4℃以下或40℃以上環(huán)境溫度下充電會影響電池的使用壽命和充電效率。